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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“青春”到底应作何解?——谈同一首杜诗中的另一处歧释

    2024-04-23 来源:中国文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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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今年2月22日,本报第1264期学苑版刊发了徐康先生的《“白日”还是“白首”?》一文,浙江省文联85岁的离休干部闻竹雨先生看后有感而发,给编辑部发来一文,对杜甫同一首诗中的另一关键词“青春”给出了与众不同的解读。

      ——编 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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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徐康先生在《中国艺术报》第1264期第8版上发表了《“白日”还是“白首”?》一文,对杜甫非常著名的一首七律《闻官军收河南河北》中的颈联开头两字,到底是“白日”还是“白首”,作了考据和分析。看来如展开讨论,一时还不可能取得定论。

      无独有偶,就在同一首杜诗,同一个颈联,同一处对仗词的下句首二字,即“青春”一词,早在20年前即出现过歧议,只不过此处的分歧不是文字上的不同,而是解释上的迥异。

      上世纪90年代初期,我在某县某诗社编印的一本手掌大小的内部诗刊上,读到过一篇题为《“青春”应释为美酒》的短文,全文仅数百字,副题是“杜甫《闻官军收河南河北》诗句析疑”,作者名字已忘,文后没有注明此文是转载还是该诗社社员原创。文章虽短但有理有据,总的意思可分两层:一是阐述我国上自春秋、下到唐宋都是以“春”名酒的,他举了古史记载和古人诗文中的许多例子。《诗经·幽风·七月》中就有“十月获稻,为此春酒”之句;《国史补》中记载着荥阳之土窟春、富平之不冻春、剑南之烧春等酒名;陶渊明诗中有“欢言酌春酒,摘我园中蔬”之句;李白诗中有“瓮中百斛金陵春”句;杜甫诗中另有“闻道云安曲米春,才倾一盏即醺人”句;苏轼诗则有“今年洞庭春,玉色疑非酒”句;更其甚者,韩愈诗有“且宜勤买抛青春”之句。作者认为,这“抛青春”说不定就是杜诗中“青春”的全名,受诗句字数所限省去了一个“抛”字。第二层意思,作者明确否定了把“青春”二字作春天解释,认为只有理解为酒名,才能与上句“白日放歌须纵酒”上下贯通、前后呼应。上句说放歌需要痛饮,下句说回乡带有美酒,意思连贯,对仗工稳,十分熨帖。

      我一读了这篇短文,就倾向同意作者的说法,于是继续做了一些翻查辞书古籍的工作,对当今出版的收有这首杜诗的注本也翻了个遍。其结果有以下几点:

      一、“春酒”作为酒的通称,始于春秋,见于《诗经》。到晋代开始,就有人作为酒的美称,当时最有名的美酒有河东人刘白堕酿造的“白堕春”。到了唐朝,以春名酒就非常盛行,除了本文前面提到的以外,还有玉壶春、松醪春、罗浮春、竹叶春、梨花春、瓮头春、万里春、风光春、玉露春、富水春等等;到了宋代,则有百花春、千日春、锦江春、武陵春、绿萼春、冰堂春、玉团春、丰和春、留都春、蓬莱春、秦淮春、浮玉春、万象皆春等,浙江湖州古时也有一种叫箬下春的好酒。至于现代,以春名酒的也是不胜枚举,最有名的如剑南春、五粮春,其他听说过的有华蓥春、龙泉春、益阳春、云门春、九里春、燕岭春、回酝春、芦台春、御河春、晋阳春、迎春等,真可谓“春”如泉涌了。

      二、《辞源》(修订本,1988年版)对于“春”的解释也有好多处作“酒”之解:“唐人多称酒为春,司空图《诗品·典雅》有‘玉壶买春,赏雨茆屋’之句”(第767页);“春酒”条云:“冬季酿制,及春而成,故称。”这里又举了《诗经》中另一句话:“为此春酒,以介眉寿”(第767页);此外还有“春醪”的辞条,也举了陶渊明的诗句和白堕春的酒名为证(第768页);在“抛青春”一条中,解释为:“酒名。唐人多以春名酒,韩愈《感春诗》之四有‘百年未满不得死,且可勤买抛青春’之句”(第667页,与前所引有一字之差)。

      三、上世纪90年代后期到本世纪初,我的两个孙女先后进入初中,在她们的语文课本中都选有《闻官军收河南河北》一诗,我问她们此中“青春”一词应作何解,均告以无论课本注释和老师讲解皆为“春天”。我觉得奇怪了:当时,《“青春”应释为美酒》一文见于一本内部小诗刊已过了10年左右,而且我认为该文以转载自别的较有影响的报刊的可能性为大,怎么还没有对文史、学术界产生影响呢?于是我下定决心,探个究竟。那几年我身体还可以,为此跑了大书店、大图书馆不下三次之多,每次翻查新版杜诗(包括选本)和载有那首杜诗的新旧注释本所花时间都在4至6小时左右,徐康先生文中所列为查清“白日·白首”翻过的20多种版本,我也差不多都翻到了,可是令人遗憾的是,除了对“青春”一词避而不注的以外,凡作注的均一成不变地仍解释为“春天”!

      不错,季节是在春天。杜老“即从巴峡穿巫峡,便下襄阳向洛阳”的整个归乡之旅,都是在无边春色弥漫之下、包围之中开始的,是要穿过春光笼罩的大地回去的。且不论以当时的交通条件,真正到达家乡时说不定已是夏天或初秋,但在春光下启程怎么能叫作“与春天作伴”呢?难道当时的“作伴”二字是这样使用的吗?看来,有几位注家也已意识到“作伴”二字作为“春天”的谓语有些别扭,所以有几个注本对此是这样解释的:“言一路春光明媚,可助行色”;“总谓春光明媚,鸟语花香,还乡时并不寂寞”;“花香鸟语,景色宜人,旅途可不寂寞”。想用“不寂寞”、“助行色”等词来化解“作伴”一词的费解,因此添了这些比较牵强的附加语。这更显出“青春”是不宜解释为“春天”,解释为归乡的旅伴的。

      《“青春”应释为美酒》一文发表,至今已有20多年了,我曾经想,可能有接受这个解释的新注版本出来了,再到书店去翻翻看吧。可是因年事已高,已吃不消攀高俯低、踮脚蹲腿的劳累,只得作罢。前几天读到徐康先生的文章,惊愕“春天”之解迄今未有丝毫改变,就只得以颤抖之手,写出这篇有点语失伦次的小文,希望得到这方面的学者专家的辨识、批评和指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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